?【巽下艮上】
蠱:元亨,利涉大川;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蠱,惑也,壞也,有惑必有壞。蠱繼豫宴安,悅豫之後,沒溺于宴安,習(xí)染于奢靡,湛玩于聲色,天下事至此未有不敗壞者。非有陽剛之才出乎衆(zhòng)隂之上,振起而一新之,則事之頹敝者未易革也。治蠱豈一人之力能獨(dú)任之哉?能大通乎天下,使羣才皆為我用,然後可涉難而有濟(jì)也。
彖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蠱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以卦體言之,則震剛而巽柔;以爻言之,則艮以一陽在上而二隂在下,巽以二陽在上而一隂在下。陽在上而為主,隂在下而為用。治柔者,剛也。蠱之時,必有所矯革,能巽而止,彼巽而我止之,治蠱之道盡矣。蠱至大通,則能革故鼎新,而天下治矣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者。當(dāng)蠱之時,世必多事,非冒涉險難,不能濟(jì)也。陽剛在上,隂柔處下,上下理順,雖未能安靜,固無悔咎之可慮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。天行者,順乎人情,則因而循之;違于人情,則革而化之。一治一亂,若環(huán)之無端,法令既久,無不敝者。聖人救敝之道,因革損益,與時宜之,此何異四時之運(yùn),寒暑之推遷乎?蓋立春日出于甲,故乾成于甲;立秋日入于庚,故坤成于庚。隂陽,天地之終始,故經(jīng)舉甲庚于蠱、巽二卦,以極乎變化之道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聖人欲大有為,以救濫扶衰,一新天下,非創(chuàng)法制令,大有所更革,則不能也。然民愚無知,非先期而揭示,則聽命者或不能達(dá)其情;非後令而申審,則從命者或不能通其意。夫改更舊法,創(chuàng)制新令,非天下大壞,王道板蕩之時,豈敢易而為之哉?唐虞三代,損益更革,皆不得已,如天地四時之運(yùn),隂陽之極,勢不得不革。故彖辭釋之曰: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以言聖人創(chuàng)法制令,亦如六甲之運(yùn),勢不得不有所革。蓋隂不極則陽不生,亂不極則德不形。予蓋因彖辭而悟其理,非臆說也。諸儒之論,惟陸氏近之。陸氏以謂居其始以創(chuàng)其制,要其終以慮其敝,敝則復(fù)新,終則復(fù)始,猶天道之行,四時之運(yùn)也。鄭氏以謂甲者造作新令之日,甲前三日取改過自新,故用辛;甲後三日取丁寧之義,故用丁也。此說固善,不知先庚三日為丁,後庚三日為癸,其義安在?程子曰:甲,數(shù)之首,事之始也。如辰之甲乙、甲第、甲令,皆謂首也。治蠱之道,當(dāng)思慮其先後三日,蓋推原先後,為救敝可久之道。先甲,謂先于此究其所以然也;後甲,謂後于此慮其將然也。其說固美,然義則未明。獨(dú)蘇氏以六甲為說,先甲謂子戌申也,後甲寅辰午也,大槩言君子小人相為進(jìn)退,而治亂因之。陽生于子盡于已,隂生于午盡于亥,陽為君子,隂為小人,故蠱、巽二卦皆以甲庚為言。則蘇氏之說獨(dú)異諸儒,而非二卦大意,然皆不可廢也。子因備存其意,以俟後之人發(fā)明而去取焉。
象曰:山下有風(fēng),蠱;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風(fēng)行山下,物無不擾亂者,故有蠱之象。君子體此象,以外振窮民,內(nèi)育已德。振者,拯救之也;育者,涵養(yǎng)之也。振民所以育吾德也。當(dāng)海內(nèi)離散敗壞之時,能發(fā)倉廩,蠲逋負(fù),則田野之間,父子相保,其為育德,孰大于此?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終吉。
象曰: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人君狃于宴安,湛于逸樂,天下蠱壞,非得善繼之子堪任大事,曷足以振起之?宣王承幽王之後,修車馬,備器械,復(fù)會諸侯於東都,卒成中興之功。祿山之亂,明皇幸蜀,肅宗即位靈武,以復(fù)兩京,可謂有子矣,故考可以無咎。然亂自我致,非吾君之子,孰與興之?然則中興之業(yè),難以盡付之大臣,故蠱卦特稱父子者以此。然幹父之事,其間亦有不可盡循者。使為子者能每事加危懼,內(nèi)常恐傷父之志,外不失責(zé)望者之心,意常承順而不見背違之跡,如此乃可終獲其吉也。豈若異姓相代,如湯、武應(yīng)天順人,聲其惡過而無所忌畏者乎?或稱父,或稱考,蓋兼存沒而言。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象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臣事君與子事父母,其義一也。母為女君之象,亦隂柔之主也。九二以陽剛中正上應(yīng)六五,幹母之蠱也。婦人之性雖曰隂柔,然亦有鷙忍強(qiáng)戾、果于為惡者,非能一旦使之翻然以從善也,當(dāng)從容柔順以輔導(dǎo)之。陳平之事呂后,狄仁傑之事武后,可謂得其道矣。呂后王諸呂,武后廢廬陵王,二人未嘗面折廷爭,然卒安劉氏者,平也;卒返廬陵王者,仁傑也。若王陵、褚遂良輩,徒至于殺身而已,何補(bǔ)于治亂哉?易道所貴,貴乎無咎,悔不以殺身為善。蘇氏解五十而學(xué)易,可以無大過,以謂非老于憂患之君子,未易學(xué)也。孔子之意,蓋慮後世學(xué)易者有如馮道之流,則比干、伯夷不足貴矣。爻言不可貞,象言得中道,蓋九二以陽剛履臣位之中,陽剛則慮其守正而不知變,故其戒如此。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。
象曰:幹父之蠱,終無咎也。
子事父,臣事君,雖負(fù)剛明之才,足以幹正家國之事,然失之太專,則子近于不順,臣失之太強(qiáng),固不能無小悔也,但不至大咎而已。蓋九居三位,重剛而不中,以此事上,本有大咎悔,而巽能順之,艮能止之,故不至于已甚也。人臣事君,如子事父,父有爭子,君有爭臣,其始未嘗無咎悔也,然以剛且正,故得終無咎也。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象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天下蠱壞之時,非強(qiáng)濟(jì)之才,不能幹也。幹者,實能扶持其傾危。若寛裕優(yōu)容,無所矯正而釐革之,日復(fù)一日,以茍延朝夕可也。若有所往,以濟(jì)時艱,必不勝其任,徒見鄙吝耳。蓋六四隂柔無應(yīng),處乎艮下,寛裕自守可也。蓋事有幾會,非適當(dāng)其時,不可強(qiáng)行,故象言往未得也。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(yù)。
象曰:幹父用譽(yù),承以德也。
五為君位,六五為繼體之君,以隂柔而幹父之蠱,是能從容柔順,彌縫蠱壞,以濟(jì)大業(yè),而無矯拂之過。材雖不足,而德可尚也。以此得譽(yù),而天下歸之。象言承以德者,九二有中正之德,奉承以德,不失子道而已。唐太宗、肅宗非不才之子也,即位之後,使其父惴惴然常有意外之患,有德者固如是乎?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象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以陽剛有為之才,當(dāng)蠱之終,處六五之上,若不能遐舉遠(yuǎn)引,奉身而退,則禍不旋踵矣。伊尹既復(fù)政厥辟,將告歸漢,留侯佐漢得天下,然後從赤松子遊,其知此矣。老子曰:功成、名遂、身退,天之道也。象言志可則者,聖賢君子能知進(jìn)退存亡之幾,固可為法于後世也。
《讀易詳說》卷三
<經(jīng)部,易類,《讀易詳說》>